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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第三届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2-06    作者:[db: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位代表:
黑河市职业技术学校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即将召开,为了使广大教职工充分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调动广大教职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建言献策,现向第三届职代会代表集中征集提案,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案内容及有关要求
凡属本校职权范围内及职代会规定处理的问题,均可作为提案。提案要围绕学校的建设与发展,突出教学、科研、管理、教职工队伍建设以及教职工普遍关注的意见和建议。
1.提案必须符合以下基本原则:
(1)提案的提出必须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本校教职工意见,有一定的广泛性和代表性;
(2)提案能够正确体现国家、学校、集体和个人之间的关系,具有全局性;
(3)提案所反映的问题必须真实可信,言之有据;
(4)提案所提建议和措施要具有可操作性,在学校职责和财力、物力范围之内,切实可行;
(5)提案撰写要符合规范要求,分析清楚,建议具体,简明扼要,提案提交合乎规定程序。
2.下列情况之一者将不作为提案:
(1)不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提案;
(2)不属于本校和本届职代会职权范围内的提案;
(3)仅涉及对自身或他人个别问题的提案;
(4)已经明确答复正在办理的提案;
(5)一事多案,表述不清的提案。
二、提案格式
1. 提案必须是“一事一案”“一案一表”,且必须包含提案案名(即要求解决什么问题)、提案案由(即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根据)、建议措施(即提出解决问题的主张和办法)三部分内容。
2. 提案须由三届职代会正式代表1人作为提案人提出,正式代表2人以上(含2人)附议,不足3位代表视为无效提案。
3. 提案应在统一的提案表(到校园网下载)上书写,允许另附页补充。
三、提案征集时间
本次提案征集时间为2014年2月7日至2014年2月26日。将上交提案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gonghui9620@163.com
职代会提案是全校教职工通过职代会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重要形式,是学校工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各位代表要高度重视提案工作,积极参与提案工作。
黑河市职业技术学校工会办
2014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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