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其职能,结合我校实际及示范校建设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一、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内涵
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是指设在学校内、由学校的教职工一人或几人共同承办的工作室。该工作室与我校所设专业紧密对接,把企业真实的设备、工具、环境、任务搬到实训室,学生在实训教师的指导下完成专业实训任务,实训的过程与实际工作的操作过程完全一致,具有对外生产、服务和对内实训的功能。
二、基地性质
基地的名师工作室是学校对外服务的窗口,承租人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法人代表。
三、基地建设目的
(一)完善“校企一体化、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满足示范校建设的需要;
(二)实现以专业带产业、以产业促专业,满足实训教学的需要;
(三)实现课堂教学与工作岗位“零距离”接轨,为生产性顶岗实习服务;
(四)提高教师实践教学能力、自主创业能力,满足教师专业化成长的需要。
(五)提升学校办学实力,扩大学校的社会影响力。
四、基地主要任务
(一)按照教学计划和实训课程标准要求,完成相关专业生产性实训教学工作。
(二)依据技术发展和岗位需求变化,积极参与更新和开发新实训项目。
(三)积极承担并完成学校下达的相关工种的培训工作。
(四)积极扩大市场,提升生产和服务能力,创收盈利。
(五)建立和完善基地各项管理制度。
五、基地租赁办法
(一)租期
基地内各工作室承租人与学校签订租赁合同,租期为一年。
(二)租金
1.租房。因基地工作室有对外经营和按时完成校内实训教学双重任务,故房租在市面租金最低价的基础上减免一半,即3个窗户的大教室工作室租金为9000元/年;2个窗户的中教室工作室租金为6000元/年。
2.租设备。实训教学所需设备由学校投入;经营创收设备由经营者自己投入。若经营创收使用学校的设备,需每年按设备总值的15%向学校交纳设备租金。
3.租金交纳办法。租金半年一交,需在租金到期前2个月预交下一期租金,不能按时交纳租金,取消下个租期的租赁资格。
(三)水电费、供热费
工作室所需的水费、电费由工作室承租人承担,供热费由学校承担。
(四)耗材
实训教学产生耗材由学校承担;经营产生耗材由经营者自己承担。
六、基地管理职责与内容
就业办牵头负责基地建设、协调、管理等工作,教务科、实训中心、业务学科负责下达实训计划与任课教师管理工作。办公室、学生科、总务科、保卫科负责师生、设备、设施、安全等管理工作。
(一)经营管理
1.采取公开招标、竞标的方式确定基地项目。面向全校专兼职任课教师或能工巧匠(校领导、中层干部除外),以重点专业为引领,个人提出申请。如有房屋空余可面向社会招标,但经营项目必须与学校主要专业进行对接。
2.工作室承租人要向校内交纳租赁与承包费用,自行办理相关营业手续。采取自负盈亏的经营方式,自行承担因经营所带来的投资风险。
(二)环境管理
1.各工作室内部的装饰、装修由承租人设计、投资、施工完成。
2.企业经营管理制度、企业文化及工作室牌匾内容及板面设计由承租人提供,学校统一制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三)设备管理
1.设备等固定资产要登记造册,做到账物相符。
2.承租人对学校投入的设备要定期保养、维护,完好率需达到100%。设备出现故障等问题,应及时与学校主管部门取得联系,严禁擅自处理。未经学校允许,不得将学校投入的设备转借他人。水、电、门、窗、锁、玻璃、灯具等各类设施需保持完好。
3.学校投入的设备、设施如有丢失或人为损坏由责任人照价赔偿。
(四)承租教师管理
1.承租教师必须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学校考勤制度;按时参加学校各项大型活动,完成本职工作及学校各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2.承租教师每学期要完成教学任务不少于108学时,含在工作室完成的实训教学任务。各工作室每学期要完成校内实践教学任务不少于108学时。
3.各工作室承租人至少聘用一名工作人员(非校内教职工),承担工作室日常管理及对外经营业务。
(五)实训管理
1.教务科负责实训教学计划、教学时间安排。每学期开学前将实训教学任务下达到各工作室,优先安排各工作室实训课程,确保工作室实训教学与营业两不误。教务科、实训中心、业务学科根据每学期实训基地完成实训教学任务量做好实训消耗品的申报与订购,确保实训教学任务正常开出。
2.就业办、实训中心、业务学科负责实训教学的实施及管理,制定实训项目的实践教学标准、生产性实训项目考核标准、学生实训手册等教学文件,为高质量地完成实训教学任务提供保障。
3.各工作室要确保实训课的正常开出,做好实训教学记录。因承租人的原因导致实训课不能按实训计划进行,视情节轻重,按教学管理规定处理。
4.各实训指导教师要保质保量上好实训课,做好实训教学文件撰写工作。
(六)学生管理
学生科对到基地上实训课的学生负责牵头管理,实训指导教师具体管理实训课堂,工作室承租人、班主任协同管理学生的学习行为。
1.学生要严格遵守基地管理制度、考勤制度、实习纪律与规定;要根据实训教学安排表,认真上好实训课;要爱护实训基地的设备及设施,如有损坏或丢失,按规定进行赔偿;要注意保持基地的卫生,每次实训课结束后,学生须打扫工作室卫生,经教师批准后可离开。
2.学生上实训课不准迟到、早退,不准私自串岗,不准吸烟、喧哗、吃零食等,不得擅自使用、搬动实训设备与工具。
(七)安全管理
保卫科牵头负责基地安全管理。工作室承租人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防范制度,确保人、财、物等方面的安全。
1.人员的安全管理。各工作室必须做好人员的安全管理,确保实训教师、学生及客户的人身安全。新到基地工作的实训教师及外聘人员和首次进入基地上实训课的学生,必须经过安全教育,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和安全技术。学生在使用实训基地仪器、设备时,必须在实训指导教师指导下进行,并严守操作规程,如违反规定,发生人员伤亡、火灾等责任事故要依法追究责任。
2.财产与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各工作室必须做好财产与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做好防盗、防火、防电、防水等工作,确保离开实训室时,关好水电、门窗,杜绝不安全隐患。因个人原因发生盗窃、水灾、火灾等事故,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分,并照价赔偿。
(八)卫生管理
工作室承租人要严格按照学校卫生管理制度及标准,认真做好工作室卫生,保持工作室环境卫生,达到学校卫生检查及迎检标准,不得在工作室住宿、做饭等。
七、基地评估
学校成立由就业办、教务科、实训中心、业务学科、办公室、学生科、总务科、保卫科组成的基地评估管理委员会,负责对生产性实训基地进行定期检查、评估,确保实训基地正常运行。
基地管理评估委员会对各工作室承租人是否符合承租条件,在实训、经营、设备、设施、学生、安全、卫生管理等方面综合对基地各工作室进行评估。对管理较好、校内实训教学任务完成较好的工作室可采取减少下年租金的方式给予奖励。对管理存在问题,未能按时完成校内实训教学任务的工作室,采取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后无改善,则中止与经营者的租赁关系。
评估管理委员会:
组 长:李 洁
副组长:唐淑芳
成 员:就业办、教务科、实训中心、业务学科、学生科、办公室、总务科及保卫科负责人
黑河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