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黑河市委办公室、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规范社会慈善捐赠工作的意见》(黑市办文[2009]28号)和黑龙江省慈善总会《关于组织开展好2010年“慈善一日捐”活动的通知》(黑慈文[2010]5号)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慈善一日捐”捐款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捐款原则、对象、标准
1、捐款原则:依法组织,广泛发动,坚持自愿,鼓励奉献,禁止强行摊派和变相摊派。
2、捐款对象:全体教职员工。
3、捐款标准:个人捐赠1日的工资收入,原则上按个人每月实发工资总额除以30天的数额计算。
二、捐款时间和地点
1、捐款时间:2010年11月11日下午2:00。
2、捐款地点:分校五楼会议室。
三、几点要求
1、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各科室负责人要广泛宣传,认真组织。
2、要妥善保管捐款,登记造册,在全校进行公示。捐款活动结束后,学校将把捐款交到黑河市慈善协会。
工会办
二0一0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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