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职学校免学费政策、助学金政策
实施范围的通知
黑教助【2013】32号
一、免学费政策实施范围
1.公办中职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
2.公办中职学校全日制城市涉农专业学生。
3.公办中职学校全日制城市非涉农专业学生资助比例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0%确定。
4.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不在享受免学费政策范围内。
二、助学金政策实施范围
(一)一年级学生的助学金享受范围
1.全日制正式学籍一年级涉农专业学生。
2. 全日制正式学籍非涉农专业学生资助比例按在校一年级学生15%确定。
3.黑龙江11个户籍为连片特困地区的一年级学生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龙江县、泰来县、甘南县、富裕县、克东县、拜泉县、林甸县、望奎县、兰西县、青冈县、明水县)
(二)二年级学生的助学金享受范围
1.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和县镇非农业户籍学生。
2.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户籍性质的说明
我省户籍大体分为城市、县镇非农、农村三类。按学生户口首页显示的户籍性质信息为准,个别地区户籍改革后统一变成“居民户口”,“持居民户口”的学生按照户籍改革前的户籍界定。
四、涉农专业范围
根据教育部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教职成【2010】4号)及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等规定涉农专业范围为:农林牧渔类所有32个专业,以及轻纺食品类的粮油饲料加工技术,粮油储运与检验技术专业和医药卫生类的农村医学专业等3个专业,共计35个专业。
注:以上政策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