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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职教中心学校优秀实习生评定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2012-10-19    作者:[db:作者]    来源:     点击:

  一、目的意义
  为了鼓励实习生在毕业实习期间认真工作,努力学习,调动奋发进取,全面成才的积极性,更好地完成毕业实习,使自身综合素质全面提高,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医护类人才的需求,特制定本办法。
  二、评比条件
  1.组织纪律:遵守实习单位规章制度,履行实习生职责,服从实习单位和带教老师安排。
  2.实习态度:实习态度端正,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服从实习安排,虚心好学,积极参加各种业务学习,认真完成实习大纲规定有各项内容。
  3.工作能力:医学类实习生做到认真书写病历,及时完成病志,思维敏捷,有较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初步独立工作能力,临床基本操作熟练,内、外、妇、儿出科考核良好以上。
  实习生做到在实习单位(企业)能认真努力的学习和实践与本专业相关的知识和技能,了解或熟悉相关的工艺流程,掌握必要的专业相关知识,具较强的分析和解决生产实践中发现的问题的能力;在实习期间得到实习单位或主管部门的好评。
  4.职业道德:医护类实习生能做到关心体贴病人,热心为病人服务,乐于奉献。职高校区实习生应做到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勤奋工作、虚心求教,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5.人际交往:能广泛团结同学,尊敬师长,尊重各级医护员工和病人家属,尊重实习单位的员工,具良好的人际交往和沟通能力,能妥善处理好各种关系。
  三、评选数量
  优秀实习生的数量以实习单位上报名单为准
  四、奖励办法
  被评为优秀实习生者,学校予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五、组织领导
  评比工作由就业办、教务科主管,每年七月开始布置。实习医院(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六、工作程序
  1.实习基地推荐
  实习基地根据学生综合表现,征求学生已实习科室(部门)带教老师、护理人员和相关人员的意见,选取优秀实习学生,经实习单位相关领导同意后,盖章报送黑河市职教中心学校实习就业科。
  2.由就业办对实习基地上报的名单进行审核,如无疑义则将名单报送教务科。教务科审核后将终选名单报学校,由学校批准并行文表彰。
  七、评比原则
  宁缺勿滥,按实际情况上报人数。
  八、评比时间
  从每年实习开始至十二月底完成。
  九、注意事项
  1.获奖同学若在评选后表现不良,或不符合优秀实习生条件的,则取消资格。
  2.本办法自二○一三年试行。
  附件:黑河市职教中心学校     届优秀实习生登记表

黑河市职教中心学校
实习就业科
二O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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